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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捞鞋,女孩溺水身亡 律师:公园至少负一半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1:3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张玉玮)昨天下午5时30分左右丰台榆树庄村的一在建公园内,一7岁女孩因打捞掉进池中的鞋子不幸落水身亡。

  鞋子落水女孩下水捞

  据目击者李先生介绍,下午5时左右,该女孩放学后曾在附近商店中购物,“当时她就
和同伴商量去公园玩。”之后,女孩和另外两名小伙伴来到公园的鱼池旁边。游玩时,女孩的鞋子落入水中,她便到池边打捞,不慎跌入湖中。同伴见状去找大人求救。但是附近几百米内无人,跑到距离事发地点七八百米处才找到人,女孩因此最终没能获救。

  据了解,女孩今年7岁,贵州人,就读于丰台看丹小学二年级,父母均为来京务工人员。

  池边无防护措施

  晚上7时50分左右,记者赶到公园中央的事发现场时,孩子已被打捞上岸,丰台120急救中心抢救无效死亡。孩子母亲则双目呆滞,一言不发。

  事发地点是一个至少有三四百平方米的湖,水深1米多。中间被多个小桥隔开,当地村民称为鱼池。周围并无任何防护设施。据负责晚间看管公园的工作人员称,鱼池本来有专人看管,事发时此人正在别处巡逻,未能及时发现。

  记者看到女孩落水处距公园大门走路需要15分钟时间。村民曹先生表示,根据公园规定,孩子不能入内。但是,因公园东北角围墙处有一大豁口,总有孩子从那里进入园中。

  因怕女孩父母受到刺激,村民一直不许记者进入其家中。晚8时40分左右,女孩父母忽然从家中跑出,点燃大量鞭炮。其间,两人痛哭流涕,记者曾试图联系榆树庄村委会,未果。

  律师:公园至少负一半责任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表示,女孩溺水身亡,公园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公园没在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立防护设施,也没提醒标志,事故发生后公园没及时抢救,最终导致女孩死亡,公园应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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