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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将设8个过期药品回收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2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甄真)不久前,本报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发起并举办的“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受到了市民的关注和欢迎。记者今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已出台回收过期失效药品长效机制,确定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在济南市区设立8个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定期回收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准备在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的药店中,暂确定8家药店
作为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定点单位,并于今天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药店。据介绍,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单位要具有合法资质,有较好的企业诚信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获得我市“文明药店”称号的药品零售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来无违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有健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GSP认证;营业时间内保证有药师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8家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将同时开展回收活动。活动中只允许回收超过有效期限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的药品,只面向家庭和个人,不含各类组织或单位。定点单位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不得拒收;达到一定数量的,可给予适当的鼓励(鼓励方式由定点单位自行确定)。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组织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为假劣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再销售或流入社会,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销毁。

  又讯(记者 甄真)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同时下发通知,要求从6月下旬到7月底,全省统一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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