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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组合贷款“松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3: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杨雪)昨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宣布,取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也就意味着今后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全部满足购房需求时,可以争取更多的商业贷款支持。

  以前标准:组合贷款不超过40万元

  据介绍,在此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和可贷款年限计算,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若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大于其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可由委托银行审批后提供相应的商业性贷款补充,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元。此次取消40万元的上限是出于什么考虑呢?昨日记者专访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胡旭光。

  取消上限有两大原因

  胡旭光表示,此次取消组合贷款额度的上限主要基于两大原因:一是原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标准是2003年制定的,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职工购买了六七十万元甚至总价更高的房子,40万元的组合贷款额度已不能完全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部分职工只有增加首付款才能取得组合贷款,有的职工甚至须首付房款五六成以上才能满足条件。这增加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难度,削弱了职工购房能力,有的职工甚至放弃了组合贷款转而申请银行商业性贷款。这直接影响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合法权益的实现,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效应的发挥。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提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额度也不断提高,这为职工偿还贷款提供了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公积金贷款的安全保障也有了更加稳定的制度基础。出于这些考虑,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取消组合贷款额度上限,更好地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

  提醒:贷款要量力而行

  虽然组合贷款取消了上限,但胡旭光称,这并不表示所有职工的贷款都可以取得更多的组合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终要由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审定。胡主任提醒准备贷款的职工一定要量力而行,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购房计划,做到理性消费。

  又讯距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必须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最后期限,还剩半个月时间。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最近一个月内已有几百家单位来为职工补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截至目前,成都市仍有三十万左右的职工未享受到公积金制度。为此,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有关单位速到中心登记,逾期不办理将按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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