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卖场免费班车颠伤老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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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3:55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5日消息:一次愉快的购物之行,竟酿成蔡老太八级伤残的悲剧。所幸,历经3次开庭,在闵行法院的主持下,蔡老太终于与提供大卖场免费班车服务的本市某公交公司达成调解,由公交公司一次性支付近12万元赔偿款作了结。 去年1月6日上午,家住闵行的蔡老太搭乘附近一家大卖场的免费班车前往购物。一路上,路面多有不平之处。突然,在一个十字路口,路面出现明显凹坑,司机来不及躲避即驾
事后,班车司机并未立即采取措施,而是把车开到卖场后,再将蔡老太送往医院急诊。几经周折,老太住院接受治疗。不过,由于背椎受损严重,蔡老太在住院当晚即出现了小便障碍,须采用导尿管治疗。之后,医生又接连诊断出蔡老太患有消化道出血、心胆综合症以及心肌缺血等症状。最后,经过3个月的住院治疗,蔡老太出院了。不过,此时的她因椎体压缩骨折以及胸椎退变,需终生服药,甚至连穿鞋、脱袜等都得依靠他人帮忙,完全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蔡老太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会遭遇这一飞来横祸,遂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大卖场以及提供免费班车的公交公司支付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赔偿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庭审中,为蔡老太代理此案的董晓梅律师表示,事故中,蔡老太乘坐的是大卖场租用公交公司的购物班车,因此两被告负有义务将蔡老太安全送至购物地点。然而,由于两被告的过错,致使年逾古稀的蔡老太身心受重创,晚年的生活质量也大打折扣。此外,在事发之前,蔡老太一直在医院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每月除退休工资外,还有1500元的收入。如今,这些收入也已不可能实现,故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蔡老太伤残的事实清楚,庭审过程没出现太多争议。被告方代理人表示,认可蔡老太受伤的事实,也表示了同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除了康复仪器的费用等不必要的开支外,其余大部分费用都由公交公司承担。 作者:葛志浩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