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罗湖对“国裕苑”实施“空楼”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6:27 深圳商报

  楼高十六层竟是违法的

  罗湖对“国裕苑”实施“空楼”行动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贾少强梁兴超实习生池娟王克娟)昨天,罗湖区在莲塘开展新一轮“空楼”行动,莲塘坳下村一栋高达16层的私人违法建筑被依法实施“空楼”。据
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罗湖区实施“空楼”行动以来单体建筑最高、面积最大的私人违法建筑。

  据介绍,这栋叫“国裕苑”的私人违法建筑位于莲塘坳下村23号,建筑面积达5220平方米,共110套住宅,是业主与开发商合作建设的,无任何申报手续。2004年5月,该违法建筑进行抢建时,原罗湖国土分局曾向其发出停建通知书,但违建方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建成后还开始违法销售。2004年9月,莲塘街道办事处根据群众投诉进行调查,要求业主立刻停止非法销售行为,并将违法建筑部分予以拆除。莲塘街道办事处还对业主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希望业主认识错误,主动拆除。但业主坚决抵制,不予配合。

  2004年11月,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莲塘执法队将该楼正式立案。2004年12月,经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案审委员会审定,做出依法拆除其违法建筑部分的决定,并向业主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05年2月,业主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的决定。2005年3月,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予以裁定,认定“国裕苑”属于违法建筑,应按照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目前,“国裕苑”向外出租了30套房子。

  记者在现场看到,2005年5月9日,莲塘街道办事处向业主和租户发出“空楼”公告,定于5月16日开始“空楼”,但由于业主抵制,此计划没能执行。6月9日,莲塘街道办再次发出通知,定于6月14日实施“空楼”。考虑到租户的实际情况,莲塘街道办事处还对各租户发出通知,租房押金由莲塘街道办事处垫付。

  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国裕苑”实施“空楼”以后,将依法强制拆除其中的违法建筑部分。

  作者:贾少强梁兴超实习生池娟王克娟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精彩铃声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