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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必须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46 潇湘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前日下午,长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规定》和《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实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保障人
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明确要求公示的事项以及市政府决定公示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必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示事项的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一批向社会进行公示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等14项事项。

  谭仲池在会上就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经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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