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川10余狱霸打死在押人员 值班民警免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核心提示

  □广安区看守所一名22岁的在押人员离奇暴死

    □病理专家及律师顶着种种重压揭开黑幕

  □尸检结论:黄建军被打成重伤后,机体抵抗力减弱,引发肺部感染死亡

    □6名看守所在押人员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分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涉嫌玩忽职守的两个值班民警因证据不足免予起诉,目前仍在上班。

  一年仅22岁的在押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看守所暴死,身上伤痕累累,广安法医鉴定为因病死亡。应邀指导尸检的南充市中心医院病理专家林德广老人发现死者竟是外伤致死。他和南充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人纲,两位60多岁的老人在良知召唤下,拨开层层迷雾揭开看守所内数名犯人打人致死的黑幕。同时,两人顶着重压帮助死者家属讨公道,现已取得初步胜利。近日,两老向记者讲述了他们揭黑幕时遭遇的种种困难。

  A.离奇暴死 看守所里小伙子神秘死亡

  2003年3月25日,广安市广安区观塘镇黄昌林儿子黄建军因涉嫌抢劫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关押进广安区看守所。3月31日中午,几个民警走进黄家,让黄昌林跟他们去领人。在车上,民警告诉他:“你儿子已经死亡,现停尸岳池县殡仪馆,下午要进行尸检。”黄昌林犹如挨了当头一棒:儿子被带走时还好好的,为什么几天就死了呢?到达岳池县殡仪馆,黄昌林看到儿子脸庞浮肿,浑身是乌黑的淤青和伤痕,便质问看守所人员:“我儿子究竟怎么死的?”民警回答:要等待尸检结果,公安机关会有鉴定结论。

  指导尸检老专家发现端倪

  尸检时,广安市人民医院邀请了南充市中心医院病理科主任林德广做黄建军尸体解剖的指导工作。3月31日下午,林德广与同事到达岳池。在指导尸体解剖时,林德广按常规询问警方死者死因。警方称,死者小时曾患白血病,是患严重的大叶性肺炎死亡的。但林德广随后发现:死者并无患白血病迹象,且尸体皮下及部分器官出血,系外伤所致。作为中华医学会四川省分会病理专委会委员、从事临床病理诊断工作40余年的老专家,林德广一眼判断出:死者是被打死的。林德广当即向广安警方说明:死者是外伤致死,无其他任何致死的病变。当时在场的民警非常不高兴。

  结论有误司法鉴定掀波澜

  2003年4月15日,黄昌林收到广安区公安分局出具的《鉴定结论告知书》。告知书写道:3月31日,黄建军死于广安区看守所,经广安市检察院、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法医鉴定:死者黄建军胸背部皮下淤血不导致死亡,是因患严重的大叶性肺炎死于呼吸循环衰竭。

  “儿子怎么会患大叶性肺炎呢?”黄昌林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字,并拿着《告知书》找林德广问尸检情况。林看后非常气愤,他向黄坦言:鉴定结论有问题,你儿子很可能是被打死的。林德广告诉黄,可以向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他和赴岳池县参加尸检的同事愿意为其作证。此后,林写了《关于黄建军尸体解剖的情况介绍》和《关于黄建军死亡的看法》两份材料,递交到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2003年5月26日,该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文书,证实黄建军系受钝性外力伤害死亡。

  B .揭开黑幕 怒发冲冠老律师接过“接力棒”

  之后,林德广给黄昌林推荐了南充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人纲。据说陈人纲尽管已66岁,但仍有勇有谋,在南充颇有名气。陈律师研究卷宗后怒发冲冠,决定接过“接力棒”:追出打人行为的实施者,追究看守所责任。

  陈律师拿着司法鉴定文书,找到广安警方要求赔偿。广安警方称:必须到川大华西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重新作鉴定。2003年8月,在林和陈陪同下,黄昌林随广安警方及检察机关人员一道前往成都对儿子尸体进行重新鉴定。2003年9月5日,鉴定结论出来:黄建军死亡原因系全身广泛软组织挫伤和肺炎,外伤和疾病对造成死亡的作用比例约为6比4,且黄建军体内外广泛软组织挫伤属重伤。林德广向记者解释:“外伤和疾病对造成死亡的作用比例约为6比4”的意思就是:黄建军是被打成重伤后,机体抵抗能力减弱,才继发肺部感染死亡的。

  监舍“过堂”10余人参与暴打

  黄建军的重伤是谁打的?2003年12月底,广安区公安分局启动刑事侦查。经查明,2003年3月25日,黄建军被羁押到广安区看守所12号监舍,在押人员周光灿(12号监舍“室长”)叫黄建军介绍他犯法情况,因黄说话声音较小,另一在押人员刘俊(吸毒人员)猛踢了黄一脚。黄忍痛介绍完情况后,刘俊令黄到门口靠墙站,接着朝黄胸口猛打3拳后叫黄转身,又朝黄后背猛打4拳(俗称“前三后四”)。随后,刘俊吩咐大家都来“过堂”。在押人员何三堰、王龙、林敏都给黄来了“前三后四”。黄曾求饶,但没能得到“宽恕”,近10名在押人员在刘俊和何三堰指使下参与暴打黄建军,时间持续20多分钟。

  此后几天,黄建军几次在监舍里晕倒,并发生气喘、咳嗽、饭后呕吐等症状。3月30日中午,民警才送黄建军就医检查,黄建军于3月31日凌晨2时许死亡。2004年5月26日,广安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俊、王龙等6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主犯刘俊被判处无期徒刑;王龙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 .追究责任 证据不足值班民警不予起诉?

  “看守所有无责任,值班民警该当何罪?”广安中院判决书对此只字未提。陈人纲称,广安区看守所值班民警刘昌林和李玉兰未能尽责尽力,没有按规定随时巡视监房,导致刘俊等人长时间暴打黄建军而没被发现、制止,对黄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看守所应当赔偿。

  在陈人纲的奔走呼号下,广安区检察院曾于2003年9月立案侦查刘、李的问题。检察院调查后认为,刘、李二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03年9月27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但2004年6月,广安区检察院又下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刘、李二人涉嫌玩忽职守证据不足。这让陈人纲觉得十分荒唐:在押人员黄建军在看守所长时间被暴打,值班民警没发现,没制止,这些都有案可查、明明白白,怎么能说证据不足?陈人纲律师认为,刘、李二人逃脱责任意味着广安区公安分局逃脱了国家赔偿的责任。在陈律师帮助下,黄建军亲属准备向广安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两失职民警的责任。

  D .最新情况 看守所长:当事民警在上班

  13日上午,记者前往广安市城北的广安区看守所了解情况。记者向传达室的值班民警表明身份,值班民警称要进去采访,必须局长同意后才能进入。随后记者拨通了看守所李所长的电话,称想了解黄建军当初在看守所的相关情况。李所长一口咬定不了解当时情况,并告知,唯一了解情况的周所长已调到市公安局,电话号码不晓得。记者询问黄建军一案中两个当事民警情况时,李所长说他们目前仍在上班。直到最后,他也没同意与记者见面。

  死者父亲:7万元休想买儿命

  记者辗转到广安区观塘镇望坝村找到黄昌林。不满50岁的黄昌林遭受这次打击后,身心疲惫,苍老许多。黄昌林称,尽管独子死了两年多,但其母周绪莲还没从丧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每天神情恍惚,浑身无力。黄昌林现在已领到7万多元的补偿金,其中包括观塘镇给的2万多元。“两个失职民警仍逍遥法外,我儿子死不瞑目!”黄昌林气愤地说,有人妄图用7万元买断他儿子的命,打死他也不服,他还要上告!

  二老坚持:不能让他冤死

  面对记者采访,刘、陈二老坦言:黄昌林无后台,我们也没什么后台,说真话必然面临重大压力。林德广告诉记者:“作为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良知让我必须说真话,也不后悔说真话!”陈人纲称:“捍卫人权和司法公正是律师的神圣职责,如两个失职民警没受到追究,黄建军就白白冤死。我知道困难重重,但必须去面对!”林德广、陈人纲、黄昌林等能盼到正义的审判和公正的结果吗?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文/图 本报记者汪仁洪 李罡)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