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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义务代收 如今开口说不海口物业公司欲罢收水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14日讯(记者罗霞)近日,海口数家物业管理公司向有关部门集体反映,他们准备以后将不再为水、电部门代收代缴水、电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妥善安排,以免造成停水、停电。而水电部门则称直接收取水电费有困难。谁来收取小区水电费,成了棘手的问题。

  物管企业:

  10月起将不再代收水电费

  据了解,按照《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供应部门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水电费,实行抄表到户。而目前我省实行的是物业公司免费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方式,水电供应部门将小区作为一个用户,向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用,而物业公司则再向每家每户收取水电费,小区公共用电和所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等,则通过加价的公共损耗分摊电(水)价向小区业主平摊。

  义务代收代缴多年水电费的物管企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发展,近期对水电收费问题提出了异议。他们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办公和经营性物业以及有条件的小区应当直接抄表到户、向最终用户收费,暂时不能一步到位的小区,水、电供应部门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水、电费有偿代收代缴协议,明确代理关系。届时如果水、电供应部门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又未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代收代缴协议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不再代收。

  目前,省物业管理协会已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此要求致函给省建设厅,以使该问题能得到尽快解决。

  物管企业:

  收水电费既赔钱又引发矛盾

  物管企业的“集体抗议”有其原因。据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主要是因为物管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既赔钱,又常由此引发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这些已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物业公司的利益。

  据了解,目前海口很多小区电(水)网设施均已老化,平均损耗(漏失)率一般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小区的公共水电分摊高,有些还远远超出政府所规定的分摊价格。同时,海口房屋空置率也颇高,小区住户越少,则公共分摊水电价越高。为此,物业公司想通过提高水电价来弥补损失,而小区业主则不愿意,因而常常引发矛盾。

  与此同时,水电部门向物业公司收取小区水电费,物业公司如收不齐业主水电费的话,就必须长期垫付,这对物业公司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负担。

  海南鹏达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炎说,其目前所管理的凤翔大厦,本可住400户的小区目前只住了100多户,住户的公共分摊水电费用高出原估计,为避免发生纠纷,公司每月须垫付3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水电费。

  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该公司每月水、电周转金得100多万元,同时水、电费回收率才80%左右,不落实水、电收费抄表到户,物业公司的权益就会受到很大的侵犯。

  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洪娅汝称,义务代收代缴水电费的做法,已严重侵犯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利益,目前有关水电收费所引起的纠纷已占物业管理纠纷的50%,希望有关部门加紧研究解决。

  水电部门:

  落实抄表到户需要过渡期

  在物管企业提出拒收水电费的同时,水电供应部门对落实水电收费抄表到户则颇感为难。

  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水电收费抄表到户三亚已落实了七千户,海口八万户,落实抄表到户,仅海口物业小区的改造费用就要一个多亿,这需要一个过程,同时政府要给政策,如像改造农村电网一样。

  海口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海口从2001年开始进行抄表到户试点工作,目前小区无跑冒漏水问题的,均已推行抄表到户,达到了一万多户,但是对于一些存在跑冒漏水问题的小区,就必须进行管网改造,改造的费用成了难题。

  据了解,目前海口物业管理小区的低压电(水)网,均是由小区自建自管,这部分电水管网的产权不属于供电供水部门,而目前,各小区自建自管的这部分电水管网很多均已老化,且损耗相当大,水电供应部门如要水电收费抄表到户,就需要改造这部分管网。改造电表费用、抄表到户人员安排等问题也均需解决。

  水电供应部门称,目前的低压水、电网管理体制给开展抄表到户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而希望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作者:罗霞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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