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开岛内先例 女学生将可请产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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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8:0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15日消息 台湾大学最快下学期开始,将开放校内女学生请“产假”,无论是“未婚怀孕”或是“婚后育婴”,都可望纳入大学生请假或休学延长的合法原因。此举创下岛内大学先例。 据港媒报道,台湾教育当局最近发文全台各大学,要求修订校内学则,进一步落实保障怀孕学生受教权。台湾大学14日率先响应着手修改校内学则,女学生纷纷表态支持。不过
根据岛内现行规定,学生可以请病假、事假,但怀孕或生产并未纳入,且大学生若因怀孕或生产而休学,休学年限也不能超过学校规定上限。相较于男学生服兵役可以延长休学期限,女学生如果怀孕或生产育婴超过休学年限,就必须退学重新再考入学,一度引发女性团体质疑。 台大教务处人员指出,台大考虑在学生请假规则中,明文将生产及怀孕列为合法请假项目,不能因为请假过长影响学业成绩评量,也不会因为学生已婚或未婚而有差别,女学生就算未婚怀孕,也可一并适用。 大学生将可以请产假的消息传开后,引起台湾社会和女大学生高度关注,现在除了台湾大学,还传出南台湾的中山大学,也将修订学则,考虑弹性跟进。(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