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7元饭钱 打出人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8:3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立军)老乡同聚一堂,马某对同乡孙某大打出手致其死亡。6月14日,记者从东陵区公安分局获悉,这起伤害致死案件的原因竟是为了47元饭钱。 马某、孙某、常某和苏某同是康平县山东屯乡人,一个多月前,几人一起来到沈阳某工程队,在东陵区搞绿化工程。6月7日,因高考,工程队停工,几人相约来到东陵区东陵乡某小吃部吃午饭。席间,四人都喝了不少白酒,酒足饭饱后准备结账,因孙某从来没拿过饭
见孙某又白吃白喝,马某不禁怒火中烧,大声呵斥孙某:“你怎么回回白吃饱不花钱……”孙某看了看膀大腰圆的马某,又没吱声。这下可把马某气坏了,他抡起拳头就给了孙某几下,把孙某打得坐到了地上。饭店服务员见状急忙制止:“你们在屋里吃饭行,要打架上外面打去。”听了服务员的话,马某二话没说,拉着孙某的衣服领子就把瘦小的孙某拎到了外面的马路上,又是一通拳打脚踢,身材瘦小的孙某哪禁得住马某的重拳,没几下就被打得躺倒在路边昏了过去,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