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效率高三天处理两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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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30 宁夏日报 | ||||||||
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为民解忧效率高,3天内处理了两起复杂的消费纠纷。 近日,习岗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使用了贺兰县某换油中心的机油后,车辆行驶不到10公里便发生了故障,怀疑所使用的“柴机油”有问题,要求调查处理。接到投诉举报后,习岗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和取证。当天下午,经宁夏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确认该机油为不合格产品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经营户剩余的60公斤“柴机油
就在不合格“柴机油”投诉处理过程中,习岗工商所又接到宁夏正道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王先生的投诉。王先生5月上旬在贺兰县马家寨的银川某公司维修中心维修一辆装载机,花了近5100元的维修费,使用不到半个月便出现故障。工商执法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进行了划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出现的机械故障,负主要责任。维修中心在维修后未明确告知对方应该注意事项和未换的零部件,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应负次要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维修中心负责该车的维修,并签订维修合同;维修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韩建云张廷江)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