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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股份制改造 强行划走教师工资认购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40 现代快报

  新闻索引

  “徐州金山桥寄宿学校强迫老师认购股份,而且还拖欠了数月工资。”近日,记者接到该校教师反映,因为股份认购和工资拖欠问题,不少教师和校方产生了冲突,有教师甚至以不去上课表示抗议。

  对于拖欠工资及认购股份,校方的看法为:既是为了缓解学校的资金压力,也是增强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从徐州金山桥寄宿学校要求教师认购股份的程序来看,确有违法嫌疑。

  数月工资被校方拖欠

  韩旭是河南商丘县城里的一名普通教师。2004年在老家学校办理好辞职手续后,当年7月份和金山桥教育集团所属的徐州金山桥寄宿学校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负责高一(1)班、高一(2)班的语文课程。韩旭说,当时自己离开老家到徐州打工就是看中了该学校较高的报酬。韩旭提供给记者的合同显示,合同期为2004年7月10日到2006年7月10日。工资单显示3月份他的收入是2828.7元。

  韩旭告诉记者,当时他来学校后,前几个月工资发放都比较及时。但是2004年12月,包括他在内,许多老师的工资都被扣留做了股份。2005年,除1—3月份正常发放外,到4月份以后,工资就没有发过。也就是说,加上去年12月份被扣的工资,学校总共拖欠教师3个月的工资。韩旭担心地说:“眼下学生快放假了,以前拖欠能否付清,6月份的工资能否兑现都是个问题。”

  该校高三语文教师李成彬、高一政治教师徐敦芳、高一语文教师郭卉玲等老师都证实了韩旭向记者反映的情况。据老师们估计,仅4月份学校拖欠教师的工资就有几十万。他们认为,学校如此做法严重违反当初的合同约定。按约定,学校如果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老师可以解除合同。

  据了解,因为拖欠工资的问题,目前几位对学校失去耐心的老师已经拒绝去上课好几天了。

  工资被划走认购股份

  “拖欠工资不说,学校去年竟然强迫老师参股金山桥教育集团下属实体伊甸园实业有限公司。校方此举募集了教职工工资至少百来万。”

  据老师们反映,去年学校所属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学校动员老师们认购伊甸园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而且每个老师不能少于5000元,也就是50股。老师们刚开始都不愿意,但后来学校再三做思想动员工作,迫于压力,才相继填写了认股书。据老师反映,后来学校竟然在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从工资里划走了“股金”。

  韩旭告诉记者,虽然他当时填写了认股书,认购了可返还普通股100股(1万元)。但他在“认股书”上注明:“我的合同至2006年,每月扣500元,两年可完成任务。”但后来却发现学校竟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去年12月份的工资3200元全部划走,作为股金”。

  在记者的要求下,金山桥教育集团秘书长龚琦伟查到了当初部分教师的认股书。韩旭认购的的确是可返还普通股100股,他反映的情况也在认股书上得到了证实。此外,郭卉玲认购的是优先股(51股,计5100元)………

  “学校强迫老师认购股份不说,还迫不及待地将教师们的一月工资强行划走作为股金。”据老师们反映,李成彬被强行划走的工资是3400元,郭卉玲是2600元……

  认购了股份,却连自己入股的这家公司情况都不了解,出现意外该怎么办?这也是不少老师目前一个普遍的担心。

  近期兑现拖欠的工资

  为了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记者6月13日上午赶到了金山桥教育集团下属的徐州金山桥寄宿学校。

  金山桥教育集团执行总裁罗爱国说,“金山桥寄宿学校拖欠教师4月份的工资情况属实。工资是压一个月发放的,也就是说,5月份工资是在6月底发,目前5月份工资根本谈不到拖欠。算起来也就拖欠了教师4月份工资10余天时间”。罗爱国解释,“全校教职工加起来拖欠也就七十来万,目前集团规模做大后,资金比较紧张,拖欠是应急之举。教师工资拖欠部分最近几天就可以兑现。”

  罗爱国说,学校拖欠也是应急之举,大多数教师都能理解,个别教师不理解可能是认识上有差异。

  入股可以增强认同感

  罗爱国承认,去年集团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股份认购确实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当时这中间情况比较复杂,刚开始老师确实不太愿意。

  龚琦伟回忆,去年为推进股份制改革,学校曾先后3次做教师思想工作。后来大家认识统一后,入股认购工作才开展起来。

  罗爱国告诉记者,通过教职工认股获得的资金有百万左右。他认为,学校要求教师入股也是为了增强老师们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教师利益和集团利益捆绑在一起,可以形成合力。同时,也可以解决集团资金暂时紧张的局面。

  认购股份应平等协商

  徐州义行律师事务所戴枝争律师认为,民营资本办学校采取的认购股份等方式虽然是合法的,但是股份认购应该在自愿的前提下平等协商。目前虽然学校有教师签字认可的认股书,但从其操作过程来看,学校可能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而且,依照认股书,一些老师约定是每月按比例缴纳股金,校方无论如何都没有权利一次性将教师一月的工资全部划走。从这个方面讲,学校也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戴枝争律师认为,教师们完全有权利要求学校按认股书上的约定执行,此前扣留的钱款可以要求学校退还。同时,教师在认购了股份以后,就是股东,有权利了解资金的流向以及公司的亏损赢利情况。(邢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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