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起诉,给初犯大学生改正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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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1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周友明 赵春 吴峰 记者 殷学兵)为充分发挥《刑法》打击、教育、感化、挽救功能,浦口区检察院对一涉嫌盗窃犯罪的在校大学生暂缓起诉,对其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诉前取保考察。考察期间,该大学生经过帮助、矫治,已于日前被检方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去年10月,我市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王阳(化名)因盗窃他人一部手机,被警方抓获。
半年时间内,“诚爱”基地先后对王阳进行了问题剖析、法制教育、人生观的确立、人生目标的规划与建议等5次矫治活动。期间,学校为配合矫治,还对其进行了多方位的立体考察。每个月,王阳都要将自己的思想动态、接受矫治的体会、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的感想等,向检察机关作一次书面汇报。通过矫治,王阳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 不久前,王阳诉前取保考察结束。办案检察官随即深入王阳所在学校,召集该校保卫处、学工处等部门领导,以及王阳的辅导老师、班级同学、受害人等参加的听证会,讨论对王阳的处理意见。意见反馈到检察院后,院里专门召开检委会。检委会认为,对王阳的诉前取保考察已达到预期目标,矫治过程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致同意对其相对不起诉。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