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内卖摇头丸 从重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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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外地来宁农民周军因在歌舞厅贩卖摇头丸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现年28岁的周军是靖江农民,曾因盗窃罪入狱七年。出狱后,周军恶性难改,又干起贩毒的营生。今年1月14日凌晨,公安机关在某歌舞厅将周军抓获后,当场从其所带包中缴获红、绿、淡绿、蓝、黄、白等各色摇头丸及黄色颗粒状片剂、黄色粉末等疑似毒品共117克,其贩卖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且周军在刑满释放五年之内再次犯罪,法院对其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判决。(龚达 刑壹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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