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讨赌债 枪支走火送人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屡判屡逃的高山,在保外就医期间不思悔改,拿枪替人讨赌债,谁知枪支走火将人打死。昨日,鼓楼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1964年6月出生的高山是南京市人,仅有初中文化。1981年11月,不满17岁的他因抢劫犯罪被免予刑事处罚,1984年6月又因抢劫和流氓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988年8月至1997年8月间,高山前后3次从监狱脱逃,脱逃后又屡屡犯罪屡屡被抓、被判,2000年8月被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