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犯被揪出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正在山西省临汾监狱服无期徒刑的抢劫犯周某怎么也没有想到,法网没有放过他的任何一桩罪行,他因在南京溧水抢劫杀人案发,被南京警方从监狱中揪了出来。昨日,周某及其同伙胡某被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88000元。 2000年6月间,贵州农民周中洪与胡国军因经济拮据窜至溧水县乌山砖瓦厂决定实施抢劫。经过考察,他们发现尖山南侧公路上每天都会有一位收虾子的中年女子骑车经过,收虾
此后,周中洪在山西抢劫被大同市中级法院判刑收监,而胡国军则于2003年在浙江坐了两年牢后被释放。两人怎么也没想到,去年7月,他们在南京犯下的抢劫杀人罪行败露被押回南京。(徐高纯 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