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毁财又毁己 法盲可悲不可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02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放火烧自己的房子,结果被判了刑,这样的法盲真是可悲不可怜!日前,义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放火案件。 被告人张某,原本出生于一个朴实、善良的农民家庭,却没有遗传到父亲的淳朴、母亲的善良。3年前,张某也曾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张某不知珍惜其现有的幸福生活,终日游手好闲,成了远近闻名的“游子”。妻子不堪忍受张某的不务正业,与其离婚并带
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纵火烧毁房屋,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作者:左丽英 张旭芳 记者沈旭 李光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