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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卷走合同 勒索老东家被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6月15日消息(记者陈代泽)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6月14号以敲诈勒索罪对“被辞退后卷走公司合同,公然索要5万元‘辛苦费’”的范朝云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3年,28岁的重庆长寿区石堰镇人范朝云应聘到成都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当业务员。入职不久,范代表公司和一医学院附属医院签订了一单大额合同。去年3月,范朝云被公司辞退。公司在清点资料时,发现能给公司带来20多万利润的该合同不翼而飞。

  今年1月,公司老板李某突然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称如要领回合同,必须拿5万元“辛苦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李某确认索钱者正是范朝云。之后,李某又多次接到范朝云的手机短信和威胁电话。

  见公司迟迟没有动静,范朝云又给李某之妻刘某写信。信中称其掌握着公司在商业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等“机密”,并威胁可能“把这些东西抖出去!”

  李某不堪其扰,当月下旬向沙区公安分局报案。

  1月30号中午,李某派人和范朝云在解放碑一茶楼见面谈判,双方商定以4万元成交。当天下午2点多,范前往建设银行沙区某分理处,准备将4万元现金存入银行时,被民警现场抓获。

  范朝云在法庭上辩称,公司那份合同是自己谈成的,按照老板的承诺,自己该得5万元“业务提成”。他称公司拒绝给付提成,自己无奈之下才带走合同。在多方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只得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书信等方式向公司追讨。

  面对范朝云“业务提成”的说法,公诉人称该辩解不能成立。据了解,公安机关调查证实那份合同是公司负责人李某谈成的,“只是委托范朝云代签而已。”

  法院审理认为,范朝云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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