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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化肥害惨百余烟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昨日是郴州市桂阳县浩塘乡肖某等烟农最高兴的一天。因为当他们被劣质化肥害得血本无归时,开福区法院不仅为其减免了5万余元的诉讼及执行费用,还将执行回的26万余元赔偿款送到他们手中。

  去年,桂阳县农民肖某发现自家地里种植的烟苗施肥十多天了,不但没有生长,反而开始萎缩发黄。令他纳闷的是,他是严格按照化肥生产商提供的指导方法及使用说明进行施
肥的。他一打听,才知道当地还有另外123户烟农家中的烟苗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烟农们都是给烟苗施加了同一种化肥。该化肥是他们从长沙某经销商手中以每公斤1.8元的价格购得的,化肥包装袋上注明是由北京某公司生产。

  于是,烟农立即将情况反映给经销商。经销商与厂家委派的技术员随即来到桂阳县浩塘乡进行检测,并提出补救方案。然而烟农按补救方案操作后,烟叶生长状况仍未见好转,产量和质量也因此大打折扣,给每户烟农造成了数千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受害的124户烟农分别向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肥生产商赔偿他们经济损失共计67万余元。考虑到烟农们已遭受损失,大部分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开福区法院为确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减免了他们全部的诉讼费用。今年5月,当烟农申请执行时,法院又减免了他们全部的执行费。两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该批案件的其他赔偿款正在执行中。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开福区法院去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设立司法救济中心和专门账户,通过区人民政府财政、民政部门的专项拨款和该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愿捐赠以及法院办公经费节余等渠道,多方筹措了司法救济基金30万元。至今,已对163名对象进行了减、缓、免交执行费的帮助。

  作者:彭玮蔚 王必杰 戴昱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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