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不服管 杀害保安泄私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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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50 云南日报 | ||||||||
菜贩尚彦平昨昆明中院受审 杀害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协管保安张某的尚彦平故意伤害案,昨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尚彦平现年20岁,小学文化,是我省泸西县人。今年4月1日上午8时许,他和父亲等4
事发后,尚彦平于当天14时30分许,在逃往泸西县的班车上被公安民警抓获。 昨天的法庭上,公诉方认为,尚彦平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昆明中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代翁静(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