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黄色短信取乐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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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50 云南日报 | ||||||||
6月4日,本科毕业闲居在家的林某发黄色短信取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今年4月27日,玉溪市红塔山派出所接到朱女士的报案称,朱女士及其同事多次收到用两个手机号码发送的黄色短信,内容淫秽不堪,要求公安机关查处。6月4日,公安机关将这名以发黄色信息骚扰他人为乐的林某抓获。林某系北方某大学本科毕业,现在家闲居。林某供认,几年前认识了朱某,通过朱某所在单位的门卫获得了朱某的电话号码,并多次打电话给朱某,
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王 娟 於 晗(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