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抢劫火车押运员后将其抛到车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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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7:37 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陈佳嘉 通讯员吴汉君) 一名押运员在面对4歹徒威胁时,依然坚决地拒绝了他们希望“通融一下”的要求,结果被凶狠的歹徒用木棍猛击头部后,还被残忍地丢下了列车。近日,柳铁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抢劫、杀人案进行宣判。 2003年11月15日,有群众在湘桂铁路铁道旁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尸体和带血的夹克、衬衣各一件。经柳铁公安处派出所勘查,该尸体为男姓,身高1.68米,头部有3处裂痕,身上
民警经过大量的调查访问,查明死者姓张,来宾兴宾区人,在来宾市金盛贸易公司当押运员。2003年11月13日,他从凤凰随车押运3车皮锰矿到无锡。正当民警深入调查该案时,2004年6月1日一个叫赵龙本的男子主动到公安机关牞交代他与杨伟等人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赵龙本,曾用名赵龙炳,绰号“矮子”,32岁,广西资源县人。曾因盗窃、抢劫,先后4次被判刑。据他供认:2003年11月14日,他和杨伟、及绰号“怀化”、“永州”(未查获)等4人在桂林北站相遇,合谋一起到铁路货车上“搞点东西”。当日17时许,他们爬上了一列开往永州方向的22018次货物列车。在车厢内,他们发现押运员张某,便主动将他们的犯罪意图告知张某,希望他能“通融”一下,但遭到张的拒绝。 4人在车厢内再次商量:“如果押运员不让偷锰矿,我们就搞他!”当列车运行到全州至夏马站区间,杨伟等人用木棍把押运员打倒,并趁机抢走张身上仅有的70元现金和身份证件。被打伤的张某哀求他们:“钱你们可以拿走,证件给我留下。”但杨伟等人并不理会,而是继续用木棍击打张的头部,直至他不能动弹。接着,4人合力把张某抬到车厢右侧,不顾张的哀求,直接把他丢出车外…… 根据赵的交代,民警向铁路沿线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缉杨伟等人的通报。同年10月21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发现他们关押的一名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就叫杨伟。经讯问,杨伟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柳铁运输中级法院在柳州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杨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赵龙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