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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言论自由何以反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7:38 外滩画报

  文化讲习所·刘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哈佛大学出版社在1996年出版了《言论自由的反讽》,作者是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欧文·费斯(OwenF iss)。这本篇幅不大的著作对言论自由的宪法理论提出了一种重要的反传统解读,在美国法学界引起了相当广泛的讨论与 争议。此书的中译本最近刚刚问世,或许有助于开拓中国知识界对宪政民主的认识视野。

  长期以来,言论自由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具有近乎神圣的意义,而“自由放任派”(libertarian)一直将 政府视为自由的天敌,需要时刻警惕、严加防范,其依据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它以一种“近乎专横的简洁性”禁止政府 压制言论自由。

  但费斯认为,自由放任派对第一修正案的阐释与实践造成了某种“反讽”的局面。首先,如果政府对所有言论都放任 自由,不予以任何干预,那么强势者的言论势必压倒甚至淹没弱势者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非但没有得 到保护反而受到了压制。这实际上违背第一修正案的主旨。因此费斯主张,政府应当在某些情况下积极地有所作为,通过制度 安排和政策手段保障平等的言论机会。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可以是言论自由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但费斯所谓的“反讽”还有第二层含义,更为复杂却也更为深刻。保障言论自由的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只是让 个人可以无所顾忌地表达其私人偏好,那么这种自由的神圣性何在?凭什么要以宪法修正案这样郑重而决断的方式来保障?这 不是太过奢侈而有点反讽了吗?正是在言论自由本身的价值问题上,费斯介入了宪法的政治哲学论辩。在他看来,宪法所要保 障的言论自由不是一种“奢侈的公民自由”,不是为了个人的自我表达或者个性体现,而是为了实践民主政治的要义——“集 体性的自决”(collectiveself-determination)。正是出于对民主价值的追求,我们才值得 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和成本来保障“不受禁止的、强健的,以及完全开放的辩论”。因为只有通过这样的辩论才可能造就民主 所要求的积极公民及其政治实践方式,这是民主政治重要的前提性条件。

  作为“中文版增文”收入本书的论文对此作出了深入的探讨。“一个民主体制的良好运转依赖于独立思考的、批判的 和具有想象力的公民”。公民不仅需要听取关于公共问题的争论,而且必须有能力来评价这些争论。因为“民主是一种自我统 治的形式,因而需要公民们能够治理自己”。费斯在这本著作中有力地表达了一个民主的自由主义者在对待言论自由问题上的 反传统立场。但他对自由放任论者的批判并没有导向另一个极端,并没有将“自由”仅仅看作为是“民主”的手段,而是试图 为法学理论处理“平等”与“自由”之间的紧张提出了一种更为平衡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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