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犬只16万2万市民被咬伤 武汉拟订养狗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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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0:0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勇军报道:6日,养狗问题成了武汉市市长办公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市长李宪生表示,面对狗患,作为人民政府、责任政府,有必要治理好这个市民关注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介绍,武汉市现有犬只16万条,今年来已有2万余人被狗咬伤。狂犬病已成为各类传染病的首位,武汉市每年都有人因感染狂犬病死亡。
面对狗患,武汉市虽然多次进行“打狗”行动,但收效不甚理想,养犬人群和犬只数量仍呈激增态势,并形成了一条饲养、销售、展览、竞赛和犬只诊疗的产业链。 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现行的《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于1996年开始施行,已不适应形势需要。今年初,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武汉市犬类管理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在广泛调研,网上征集市民意见,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经验基础上,武汉市对原有《规定》进行大量修改。 提交市长办公会讨论的《条例》,对养犬的限制区域、条件、收费、伤人纠纷等做了新的规定。 如限制养犬区域,新增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个人养犬,需要与住宅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或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并禁止养大型犬、烈性犬。原有养犬收费项目因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被取消,但需缴纳免疫、检疫等服务费。新增养犬人应遵守的义务:禁止携犬进入禁养、禁遛区域;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立即将受害人送到医院治疗并先行垫付医疗费;放弃所养犬只且无人接收的,必须将犬只送犬类留检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