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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教育成年犯 崇文法院开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为你愿意积极赔偿、认罪态度比较好,我们才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希望你在以后的工作中,能遵纪守法……”昨天,刚被判刑的薄某坐在被告席上,听完审判长的法制教育,表示愿意悔改。

  昨天下午,崇文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在刑事审判中增加宣判后的教育”模式。22岁的薄某今年1月1日和朋友多喝了几杯酒。事后,他到北京南站,在收费停车场内,
因为想跨栏杆抄近路,被收费员制止。他和另外一人用砖头等物将收费员打成重伤。

  在法庭上,审判长先问他是否认罪,薄某表示“认罪”。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可以进行简化审理。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薄某当即表示不会上诉,审判长又让薄某坐在被告席上,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崇文法院表示,成年人在受到刑罚惩罚时,由于有社会阅历,形成比较顽固的价值观,很难对刑罚心服口服。刑庭负责审理的绝大多数一审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尽量化解社会矛盾,让被告人认罪服判。

  据悉,目前崇文法院先在邻里纠纷等社会危害性小、当庭服判的刑事案件中使用这一教育模式,并大胆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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