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开路 处处得“关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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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3: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刘建昌被控行贿和虚报注册资本案,省高院近日已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查明,作为8家公司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的刘建昌,几年内疯狂行贿,包括原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原省司法厅副厅长、原高新区政法委书记、原青羊区法院副院长、原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副处长和原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二大队副大队长等在内的多名政法官员被他
警卫局长安排武警携枪当“保镖” 刘建昌今年45岁,出生于成都,1993年成为香港居民。他于1988年和原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李京陵相识,并于1996年下半年找李京陵办了一套武警车牌照。1997年下半年,刘建昌被绑架。此后,李京陵应刘建昌的要求,为刘安排了一名武警,带枪保护其人身安全长达数月。为答谢李京陵,2000年至2003年期间,刘建昌先后4次送给李京陵共计美金四千元、人民币两万元,此外还以贺礼的名义,送给李京陵女儿人民币一万元。 监所副处长牵线搭桥频“关照” 2002年1月,刘建昌的哥哥刘平昌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同年3月,刘建昌找到时任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副处长的张平,请张平关照刘平昌,并先后7次送给张12.1万元,还送了价值1.56万元的“欧米茄”女表。张平交代,他给看守所的民警郑某等3人打了招呼,让3人关照刘平昌,刘建昌还通过他多次为刘平昌送钱和法律书籍等。 政法官员出面协调改管辖 2003年初,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正办理刘平昌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一案。在时任高新区政法委书记的周建南、时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的张永敏的安排下,刘平昌的案件由高新区检察院退到了市检察院,最终被转到了青羊区。时任青羊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宝成则给检察院和本院的承办人都打了招呼,让承办人将案件办快些。 法院查实,刘建昌对周建南、张永敏、李宝成都给予了“表示”,分别是人民币两万元、四万元和三千元。 见习记者 江蔚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