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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抢劫办护照露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6:13 半岛晨报

  晨报讯 (侯德伟 于彬记者孙胜慧)樊某因3年前的一起抢劫案,不但失去了出a区人民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2年4月11日18时许,本溪人樊某伙同申某窜至大连市金州区某居民楼,尾随一女士上楼,当该女士行至二楼缓步台时,樊某上前将该女士踹倒在地,抢走其挎包1个,赃款赃物共计人民币305元。

  樊某抢劫后跑回了本溪老家,东躲西藏侥幸逃脱。2005年4月,已经逃了3年的他以为没事了,便四处求人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可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就在他4月12日到本溪公安局办理护照时,被细心的警察发现,通过网上比对,当场将其抓获。同时移交金州警方处理。樊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5年5月25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樊某犯抢劫罪,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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