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的讨债方式合法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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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6:59 深圳商报 | ||||||||
案件经过 几天前,代大爷在家听到有人敲门,刚一打开,涌进四五个人,什么话也不说,扛着个老太往代大爷的床上一放,就全走了。老太说:代大爷的儿子赌博,借了她孩子的钱不还,现在要代大爷还钱,不然就在这床上躺下去。代大爷的儿子已不知踪影,老太要债也没有借据。代大爷找了派出所,民警说:“从情况看,不能证明是赌债,像个民事纠纷,老太的
律师分析 这样的讨债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老太的非暴力讨债行为是否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还要看情节,但其违法性毋庸置疑! 派出所以找不到老太的子女就不好强制带走老太是不对的,属于行政不作为。 其次,那老太没借据,到底欠不欠钱全凭一张嘴,她替子女讨债也是一种口头代理关系;而欠款的也不是代大爷,他也没有理由为儿子无凭无据的欠债承担义务。这起债务纠纷在法律上并不能成立。 令人感叹的是,代大爷生了个不孝儿子。代大爷不知到底咋回事,就必须为一个找上门来的老太口说无凭的债款掏上一半钞票。那老太不顾个人尊严来讨债,其子女拿自己的至亲做讨债工具,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道德。(鲍进律师)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