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门夹伤顾客商场赔不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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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00 深圳商报 | ||||||||
自动门夹伤顾客商场赔不赔 消委会称商场提示语张贴不合理应承担责任 【本报讯】(实习生万丽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高高兴兴走进商场购物,谁知还没跨进大门口就被自动门夹伤!6月14日,读者李小姐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百安居被自动门夹伤的
商场自动门闭合夹住顾客 李小姐告诉记者,6月11日,她来到罗湖区宝安北路的百安居购物,走到商场侧面时,她看到有一道进入商场的玻璃门自动打开了,有不少人进进出出。李小姐也往里走,结果刚走到门的正中间,自动门突然合上了,把李小姐给夹在中间。这个四周包着铁皮的自动玻璃门异常的重,李小姐说:“门合上时,重重地压在我的眼部,我的眼镜当时就碎了。随即我就觉得头晕眼花,坐在地上很久都回不过神来,而且睁开眼看东西都是模糊的。” 事发后,李小姐在百安居员工的陪同下来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先后进行脑部、眼部及耳部检查。医生确诊为眼部软组织挫伤,耳部神经线受伤,而脑部虽表面没有淤伤但仍需观察治疗。由于多处受伤加上头疼不止,李小姐只能向单位申请病假。李小姐说:“我刚刚转为单位正式员工,这次请假对我的影响很大,很有可能会被辞退。” 据李小姐说,当时她的确是走错了门,从出口门进商场确实不对,但是这扇门边并没有任何提示,只是在门的上方有个出口的字样,就连站在旁边的保安也没有提醒她不能从出口门进去。李小姐被夹伤后,百安居支付了李小姐看病的医药费用,但不愿赔偿李小姐提出的误工费及眼镜损坏费等费用。 随后,记者采访了百安居市场部负责人杨主任。在核实情况之后,杨主任告诉记者,顾客李小姐没有看清门上方的提示语,错进了出口门,造成了脑部受到伤害,主要责任在李小姐自身。商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支付了看病费用,没有责任赔偿李小姐其他损失。杨主任说:“商场一直都是进、出各一个自动门。出口处的感应器装在商场里面。李小姐进去的时候感应效力没有了,门就自动合上了。商场承担医疗费用已是仁至义尽。如果李小姐按照商场的规定进出就不会有事。” 消委会已向百安居发出调解函 罗湖消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对这件事进行调查。如果商场进出门提示语的贴放有问题,那商场就应当承担李小姐提出的费用赔偿。作为商家有责任保护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在顾客是被商场的设施夹伤,商场就更应该承担责任了。这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两天就会给百安居发出正式调解函,如果不接受消委会的调解,李小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者:万丽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