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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接访”近一月接待上访2541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08 三秦都市报

  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公安机关“大接访”开展以来,截至6月14日,全省共接待群众上访2541起,其中办结案件341起,停访息诉366起,抓获违法人员52人,查获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2人,解救受害人13人,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4例,挽回经济损失235.23万元,参加办案人员1104人,回访上访人399人次,投入经费56.39万元。

  为百岁老人迁户口

  5月24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大接访”临时接待点巡回到十里铺地区接访出访。家住十里铺辛家山林业局家属院的75岁退休职工宋殿忠老人拄着拐杖来到接待点,向金台分局局长陈双琪反映其101岁母亲宋杨氏三年前申请将户口从黑龙江迁到宝鸡,与儿子及孙辈们团聚安享晚年,但因迁移手续一直办不全,老太太的心愿始终未了。细心听完宋师傅的讲述后,陈双琪局长当场责成辖区陈仓派出所立即调查,特事特办,尽快给老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派出所在仔细翻阅资料和登门调查后发现,老太太虽常年与儿子一起生活,但三年前才向派出所提出迁户申请。因老太太及家人不能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且原籍已无亲属,户籍证明上缺少有关资料,派出所两次上报的报告都因资料不齐而被退回。派出所曾向老人说明情况,要求补办有关资料,但老太太及儿子、儿媳都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愿再为其麻烦,迁户口一事一搁就是三年。这次公安局长将接待点设在了家门口,宋师傅希望借“大接访”的机会,在母亲有生之年了却老人的心愿,以尽做儿子的孝道。派出所民警被老太太与儿子的亲情所感动,立即与黑龙江海林市警方取得联系,请求配合调查办理。海林市警方经过认真核查,为老太太确定好身份证号码并及时传真到宝鸡。接到传真后,民警迅速带着宋殿忠到分局办理了有关手续,顺利从黑龙江海林市迁来了老太太的户口。当分局领导带领户籍民警将户口本送到老太太手中时,宋杨氏老人激动地说:“我都是101岁的人了,本来迁户口不迁户口无关紧要,可从这件事上看得出公安机关办事的认真态度,体现了共产党对咱百姓的关怀。”

  破获杀人隐案

  犯罪嫌疑人薛权去年以来,与秦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渐与其妻郭银英关系疏远。2004年12月26日薛将郭打死,掩埋于自家后院。事发后,薛权一直对外称郭银英在外打工,在郭银英娘家人再三追问下,薛权为应对死者家属,曾到城关派出所报案,同时,又托熟人到党睦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失踪,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接报后,党睦派出所从外围调查入手,初步掌握了一些线索,认为薛权与秦某有奸情,一年来与其妻关系不和,吵闹不休,有较大作案嫌疑。5月21日,郭银英之母及兄向蒲城县公安局公开接待群众的张龙局长反映郭银英失踪的情况,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张龙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5·30”专案组,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大量内查外调,在取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秘密传讯控制了犯罪嫌疑人薛权。经两天两夜的审讯,薛权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权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知错就改及时退还暂扣款

  1998年4月,安康市旬阳县公安局在调查城关镇鲁家坝村一组村民鲁安西涉嫌挪用集体资金一案中,从鲁安西手中扣押了其挪用集体资金的存单7.46万元。结案后,此款按相关规定应退还村上,因当时公安经费不足,将此款用于办公经费支出。由于公安局一直无力退还此款,致使该村干部和群众先后多次到公安局催问,且人大代表就此事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为议案专门提出。5月18日“大接访”活动开展后,该村村民鲁世银(县人大代表)于5月19日早再次来县公安局催问退款一事,局长何甫强高度重视,在耐心细致地询问后,决定将此案作为重点信访案件,亲自督促落实,并当场组织法制、经侦、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后,明确答复上访人5月底前予以解决。何甫强局长及时将此案向旬阳县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给县政府上报了专题经费报告。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公安局紧缩开支,千方百计挤出资金于5月23日一次性全额给予退还。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称,在处理具体信访问题上,公安机关要坚持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宜宽不宜严、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宜优不宜差的原则,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案件,既要充分尊重历史,又要考虑客观现实,妥善把问题处理好;对于经过依法协调解决,但当事人仍不停访息诉的,应采取公开听证等办法,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同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那些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产生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案件,或因工作不力,致使群众信访问题该解决的久拖不决,甚至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解决疑难信访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不遮不掩自纠错案

  2001年9月28日,周至县辛家寨乡沙河岸村村民辛岁民因村委会建校的问题与本村党支部副书记武振修发生纠纷,武振修之子武永宝携匕首翻墙进入辛岁民家,辛岁民在与武永宝的搏斗中,将武永宝刺伤。后辛岁民被周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超期羁押100多天。由于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周至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辛岁民多次上访,要求给他一个“说法”。“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周至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后,局长李勇组织错案追究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辛岁民案件,通过讨论分析,认为此案确属错案,决定依法予以纠正,并由县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对本人出具书面答复。

  文/本报记者 卢华 实习生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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