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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税款者将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46 潇湘晨报

  本报讯我省地税系统从本月起将对拖欠税款正式实施媒体曝光制,即每3个月在媒体上公告一次纳税人的欠缴税款(不含滞纳金、罚款)情况,如欠税人在欠税公告发布1个月内仍未结清欠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据长沙市地税局透露,本月内长沙市将在媒体上进行首次曝光的第一批欠税企业达数十家。

  长沙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欠税公告的内容包括欠税人的名称(欠税人是自然人
的为个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分税种的欠税数额和所欠税款的所属期;欠税人是自然人的,公告其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其他内容不予以公告。欠税人在欠税公告发布1个月内仍未结清欠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习生张易欣记者 戴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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