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美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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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48 哈尔滨日报 | ||||||||
一、远离“毒、骗、嫖、赌、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贪不占。奉公守法,劳动致富。 二、广施爱心,尊老爱幼,扶贫助残。对需要帮助者勇于伸出援助之手。一人力量不足,群起而助之。
三、遵守公共秩序。出门办事,遇人多时,主动按先后顺序排队。优先照顾老、弱、病、残者。公共汽车上为老人、抱小孩者让座成风。 四、爱护所居周围环境及一切公共设施。做城市的主人。积极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如:对破坏绿化、公共电话、垃圾箱、街道照明、马路井盖等行为,勇于制止、检举,甚至扭送有关部门。 五、见义勇为。对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挺身而出。乐于协助公安人员做好工作。 六、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礼让,互相帮助,共创文明、幽雅、美丽的居住环境。 七、助人为乐,发扬哈尔滨人的豪爽、好客精神。对外地人问路,耐心指导,尽量使问路者明白、满意;对来哈市做客的外国友人,善意相待,不围观、不起哄。尽地主之谊,处处给以方便。服务时,笑脸相迎,举止文明,不卑不亢。 八、遵守交通秩序。绿灯行,红灯停。行人走人行道,过街走斑马线。人让车,车让人,车车相让。各种车辆各行其道。 九、商业讲诚信,不卖假货。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十、积极响应和参与省、市党政机关倡导的有利于城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读者来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