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系列助残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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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8: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区县残联审核,给予一次性2000元左右的补助。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残疾人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一系列有利于残疾人的好消息,其中特别提出要求各级残联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对残疾人创业提供资金援助。 南京市将每年从保障金中支出100万元,对300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资金援助,各
同时要建立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补助款。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困难的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由户口所在的区县残联,给予10004000元不等的补助;对取得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的残疾毕业生,市残联给予奖励。 在城市拆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考虑残疾人出行方便,尽可能把残疾人和盲人安排在底层居住,并搞好无障碍通道建设。建立城镇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廉租房等优惠制度。(冯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