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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系列助残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8: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区县残联审核,给予一次性2000元左右的补助。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残疾人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一系列有利于残疾人的好消息,其中特别提出要求各级残联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对残疾人创业提供资金援助。

  南京市将每年从保障金中支出100万元,对300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资金援助,各
级残联也要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对2005年以来,符合就业条件的无业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或按比例安置就业的,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发社区性、公益性事业就业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残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性和庇护性机构,安置中度、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

  同时要建立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补助款。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困难的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由户口所在的区县残联,给予10004000元不等的补助;对取得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的残疾毕业生,市残联给予奖励。

  在城市拆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考虑残疾人出行方便,尽可能把残疾人和盲人安排在底层居住,并搞好无障碍通道建设。建立城镇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廉租房等优惠制度。(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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