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镇长被寡居儿媳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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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金陵晚报报道】10年前,在江苏仪征市某镇广播站工作的张林,带回家一张初中同学的毕业合影照片。父亲张浩信看后,指着其中一名长相清秀的女孩说:“做我家媳妇多好。”令张浩信高兴的是,这名女孩真的成了他的儿媳;令张浩信更为意外的是,在南京生活的儿媳现今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仪征法院。 照片情缘
当年,那张有点发黄的照片和父亲的感叹,勾起了张林对往事的回忆。张林其实也早已钟情这名叫林凤霏的女子。但初中毕业后,却苦于一直没有缘分相聚。但缘分在不经意间就来到了。1997年,林凤霏被分配到了镇里卫生院工作。22岁的她经人介绍,与一名年纪相仿的男子会面了。“林凤霏!”“张林!”脱口而出的声音里蕴涵着意外的喜悦。张父当时在镇里任镇长一职,林凤霏家人认为嫁给镇长儿子非常可靠(注:现已离休)。在众人的撮合下,经过一年的恋爱,张林和林凤霏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张林承包了广播站的一块业务,效益蒸蒸日上。林凤霏也被单位安排到江苏省人民医院进修,准备考研。小夫妻与长辈的关系非常融洽。爱情结晶儿子张小柯呱呱落地,更是将幸福生活延续。 夺命车祸 幸福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终止。2003年3月的最后一天,林凤霏像往常一样给丈夫打去电话,却发现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一丝不祥的感觉从她心中掠过。家人的突然出现,证实了林凤霏的预感。2003年3月30日晚,仪征市交通局的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将张林不慎轧死。获知此噩耗,林凤霏异常悲痛,无力处理丈夫后事。在公公建议下,她委托了叔公处理此事。很快,对方一次性赔付给张家29万多元。 赔款争执 2003年8月,林凤霏收到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她到南京求学的同时带上了儿子,并将其安排到了南京一所知名幼儿园。没有收入来源的林凤霏,生活很快进入拮据状态。这时,她想到了亡夫的赔偿款。但谈到赔偿款,公公婆婆责怪林凤霏把孙子带到南京一去不回,林凤霏也认为公公婆婆很少关心自己和孩子。双方在感情上开始出现裂痕。今年4月,林凤霏曾委托表弟到公公家协商此事。但是,公公坚持要林凤霏把孩子带回来,再进行协商。公公婆婆说,他们十分想念孙子。他们认为赔偿款里只有少数的钱是属于林凤霏的,而且张林婚前因做生意也欠下了数万元债务,这需要偿还。协商无果后,儿媳一纸诉状将公公告上了仪征法院,讨要赔款中的28万元。今年4月,仪征法院受理了此案。官司进展的同时,林凤霏的经济状况更加不理想。 招婿计划 “现在我们实在没有法子,恳请好心人帮帮忙吧。如果有意资助我们的,可以和仪征妇联联系。对情况有怀疑的,可以咨询仪征妇联。只要你善良、真诚,愿意真心帮助我女儿和外孙,我们愿意把女儿嫁给你。”林凤霏父母萌生招婿的念头,向媒体发出了这样的呼喊。林凤霏提出,现在自己正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小孩念幼儿园的费用很高,父母和她自己无力承担下去了。她同意父母的提议。她给记者发来电子邮件确认父母招婿的计划:“我身高1.68米,体重53公斤,披肩黑发,近视500度。内向。希望对方有责任心、重感情,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维持我和儿子的生活,并帮助我完成学业。”林凤霏表示不管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可能割断孩子与张家的血缘关系,他(指张浩信)永远是孩子的爷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律师分析结合此案,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和栾云跟律师分析:林凤霏亡夫的赔偿款里主要含有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包含赡养费和抚养费,不能作他用;其他钱款可由近亲属平分。需注意的是,这钱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不能用于还外债。在小孩的问题上,林凤霏作为第一监护人,有着抚养的权利和义务。(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