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1年判决66人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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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33 新华网 | ||||||||
法院全面推行疑罪从无司法理念 本报南宁6月15日电(记者甘冰)记者昨日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西全面实施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去年,66名刑事被告人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据悉,去年以来,广西各级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明确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严格依照规定,实施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尽量避免出现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凡涉及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都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广西高院负责人认为,没有什么比生命和自由更重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观念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逐步确立,体现了现代法治的进步。(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