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卫思:不能忘记曾经存在的问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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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 ||||||||||
“终于要结束了,我首先是高兴,这个结果是顺应民意的,但不能因为今天停止收费,就掩盖了之前收费的种种问题。” 潘卫思,律师,2001年5月以一张洛溪大桥的5元收费凭据将洛溪大桥收费站告上法庭,关注洛溪大桥收费问题将近5年。 “我觉得收费本身的法律依据与程序都不足。”同样是质疑洛溪大桥没完没了的收费,潘卫思选择了法律途径,请求法院确认番禺区政府在洛溪大桥收取他过桥费的行为违法,返还5元钱,判令番禺区政府停止在洛溪大桥设置收费站、违法收费的行为。 从一开始潘卫思就预计到这场官司的难度,他在广州市中院和省高院间来回奔波了近两年,最后结果是省高院驳回了上诉。 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案件却还没有进入实质性审理就已经结束,对于这样的结果,潘卫思却并不觉得失望。“我们希望通过诉讼,加入力量去推动洛溪大桥收费问题的解决,官司本身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这个问题得到正视、有个交待。”官司结束后,潘卫思仍然一直在留意洛溪桥收费问题的后续发展。 昨日,听到洛溪桥近期可能停止收费的消息,潘卫思感叹,“为这件事情作出努力的人有很多很多,这个问题不是几个人大代表呼吁,几个人打官司就能解决的。只不过我们这些人代表了民意,是整个民意促成了洛溪大桥最终停止收费,到了今天才能水到渠成。” 对于停止收费,他没有盲目乐观:“停止收费来得稍微晚了点,但实事求是来看,停止总比不停好。”潘卫思说:“我关注洛溪大桥收费问题近5年了,我一直坚持这个收费存在问题,它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今天,洛溪桥停止收费了,但这并不能掩盖它的收费没有法律依据这一事实,今天,这个问题即将解决了,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但不能因为今天停止收费,就掩盖了之前的种种问题。我们更多的是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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