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人祸?水管爆裂淹坏车向谁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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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0:23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记者 胥欣 金陵晚报记者 陆陵 【金陵晚报报道】6月13日,定淮门地下一根水管爆裂(金陵晚报6月14日曾作报道),造成附近佳盛花园的许多私家车被泡在水中。部分遭受损失的车主准备就修理费向南京市自来水公司要求赔偿,他们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当夜10点50分左右,位于定淮门大桥佳盛花园门前的一根直径为1米粗的地下主供水管突然爆裂,从地下“飞奔”出来的水很快都流向了附近地势较低的佳盛花园。出事后仅十分钟左右,赶到现场的记者就发现佳盛花园里早已成了一片泽国。由于水势凶猛,虽经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在楼下喊叫提醒车主移车,但还是有近二十辆的私家车浸泡在水中,有的私家车只有一个车顶露在水面上,其报警器声音划破夜空。 第二天,当大水退去后,私家车主纷纷找来汽车店维修人员要求检测车辆。结果有四位车主的车子所需修理费从几百元至万元不等。其中一位张先生的伊兰特损失在2万多元。由于损失是因水管爆裂造成的,所以受损车主觉得自来水公司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协商下来的结果是自来水公司不赔偿,只说这是天灾,只能补助性地支付10%的受损额。 对于车主的索赔,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则认为车主的损失与自己毫无关系。该公司宣传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这次的水管爆裂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属于意外事故,并不是自来水公司因管线质量问题或是施工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出于综合考虑,自来水公司也做出了相应补助。该负责人一再强调这些钱并不是对车主的赔偿。 律师意见 对于车主的疑惑,南京东南律师事务所的冯有福律师认为,四位车主的损失应当由自来水供水管的管理者或所有者来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自来水公司的说法,首先要自来水公司有证据来证明这个水管爆裂是由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否则自来水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自来水公司疏于管理、维护、检修或者水管有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自来水公司应当全额赔偿车主的损失。 如果是由于渣土车等重型车辆长期碾压造成水管破裂,自来水公司可以追究施工方的责任。但自来水公司作为实施供水单位并具有盈利性质,因此车主的损失先由自来水公司赔偿,事后自来水公司可以再向施工方要钱。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