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听证程序不要走过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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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0:4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针对市教委即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北大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表示,其中给予被处罚学生听证和申诉的权利,体现了对学生权利的重视。 不过也有高校的管理部门担心,实施这一程序后会给教学管理带来更大的麻烦,增加工作量。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务处负责人表示,假如执行新的规定,就需要成立相
那么高校学生对此又是如何反应的呢?“真的执行这个程序对我们学生来说当然是好事了!以前面对处罚只有接受,现在至少还有一个说话的机会。我觉得能取消或减轻处罚最好,即使维持‘原判’,也会比较服气一点。”一位大三男生对记者如此表示。不过也有学生担心,学校在具体执行这些程序的时候会不会只是走一个过场,“如果真的是那样,还不如不要这个形式呢!” 作者:周春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