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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假山倾倒5龄童被砸伤 法院判赔偿5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05 龙虎网

  【龙虎网讯】5岁男孩小乐随父亲在一家餐饮公司洗澡后,在休息大厅被假山石砸伤左腿。男孩母亲以男孩名义将这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费用近20000元。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判决被告某餐饮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000余元。

  小乐诉称,去年4月13日,他随父亲在被告餐饮公司洗澡后,经过休息大厅时,被告置
放于大厅墙边一块约一米多高的假山石突然倾倒,原告躲闪不及,被砸倒在地,造成原告左胫腓骨骨折,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小乐认为,被告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甚至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从而导致了原告受伤,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对于小乐的诉请,被告餐饮公司辩称,小乐确实在自家大厅内被假山石砸伤,但事发当时,是小乐自己想攀爬假山石,由于假山石下面不平,在小乐的外力作用下才发生了倾倒,以致将其砸伤。且小乐是由其父亲带去的,所以他的父亲也应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

  饭店假山倾倒5龄童被砸伤 法院判赔偿5000余元

  作者:白民三 双江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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