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罪名控辩双方提前争论 律师认为属正当防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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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4:0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王名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起诉了,但是关于其罪名的讨论却没有结束。很多人认为,王名的行为事实上应该是正当防卫,至多是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定罪太重了。 检方:不算正当防卫
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承办此案的玄武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蔡宁副科长。蔡宁表示,王名的行为显然不是正当防卫。据介绍,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本案中,4个少年既没有对王名实行暴力的人身侵害,也没有语言威胁和直接索要钱财的行为,因而对王名的人身和财产均还没有构成威胁。王名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因而防卫过当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充其量只能是防卫不适时,也就是事前防卫。之所以最终认定王名故意伤害,因为王名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尚未被侵害时挥刀砍人,其主观上应该能够明确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客观上,他的行为也确实造成了恶果。王名的行为显然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 辩护律师观点 围绕罪名控辩双方提前争论 律师认为属正当防卫 作者:梁建恕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