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从严惩处利用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渡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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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8: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6月16日消息(记者彭建军通讯员贺华锋)昨日据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透露,最近福州又有9名利用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渡的蛇头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中“2003.11.5”案主犯杨某、程某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和60万元。这是近年来被处罚金最高、同时也是最近二个月以来福州从严审判的第3起偷渡案件。
2004年元旦,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指挥福州边防支队和厦门边防支队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代号为“2003.11.5”的特大组织他人偷渡案,分别在福州和厦门抓获涉案人员34名(其中外籍人员5人),查扣护照43本,机票23张及笔记本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和物证材料。初战告捷后,福州边防支队组织精兵强将,对这起总队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进行了数个月的重点攻坚和全面侦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利用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渡外国的大量证据。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12月间,杨某、程某等人利用假借出国旅游名义,安排外籍人员带工,以第三国为跳板,先后组织3批偷渡人员实施转道偷渡。因该案的成功侦破,“2003.11.5”案件被列为福建省边防总队2004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为进一步加大平安福州建设力度,今年以来,福州边防支队进一步加大对抓获的各类涉嫌偷渡组织者、运送者的侦查审理力度,其中已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有29起51人,批捕率95.3%,起诉案件27起45人,起诉率达100%。特别是今年四、五月份以来,福州边防支队与司法审判机关通力合作,先后对支队侦破的“2003.5.26”、“2003.9.23”等特影响恶劣、案件重大的偷渡案件和“蛇头”团伙进行依法从严审判,其中被列为福建边防总队十大蛇头之一的高义忠及其兄妹5人组成的“高氏偷渡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13年至15年并处罚金15万至20万元人民币,利用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渡外国的“2003.5.26”案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2万元人民币,有力地打击了偷渡犯罪活动,维护了福州沿海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的出入境秩序。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