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碍眼立柱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1:04 大连晚报
碍眼立柱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图)
  根据市政府规定,全市除了东北路、机场路保留个别的立式广告牌,其余在6月15日前由业主自行拆除。

  6月16日,位于星海湾东侧大连游泳馆对面路上的一个高约20米的三面立柱广告牌,由市行政执法局、市城建局强行拆除。此广告牌2004年9月竖立,没有申办“户外广告牌匾许可证。市城建局谭局长介绍说,因安全系数低,还影响市容观瞻,全国主要城市都开始清除立柱式广告牌。

  全市规定要拆除61个立柱广告牌,目前除了部分业主自行拆除的20多个外,剩下的拆除任务还很艰巨。

  作者:本报记者 石头摄影报道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