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未接到嘉利来“复位”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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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57 新京报 | ||||||||
称接到商务局通知后会自动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商务局表示“只是时间问题”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尚未接到北京市商务局10天前发出的“443号”通知,所以现在还无法恢复嘉利来公司在有关房地产项目中的股东地位,一旦收到将自动恢复其原来的股东地位。嘉利来公司对商务局的行政效率提出了质疑,但商务局方面表示,这只是时间问题。
2001年9月27日,原北京市外经贸委(现商务局)在“627号”批复中,取消了嘉利来公司在有关房地产项目中的股东地位。今年6月6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出“443号”通知,撤回2001年作出的“627号”批复。 “单凭企业持(北京市)商务局的通知是不能为其办理该业务的。“北京市工商局登记处的贺处长此前接受采访时说,”商务局应该同时向工商局发一份同样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工商局会自动办理恢复嘉利来公司原来的股东地位。” “443号”通知全称为“京商资字[2005]443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撤回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批复的通知》”。昨天,记者再次向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处、外资处求证,工商局至今未收到北京市商务局的“443号”通知。 对此,嘉利来公司负责人王毅新质疑说,“通知下发企业已经10天时间了,为什么相关的行政部门至今未收到该通知!” “(‘443号’)通知该发到哪个部门就肯定会发到哪个部门。”北京市商务局负责接待媒体采访的蔡女士讲,“只是时间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