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小伙自备食物再上烟囱顶 曾在上呆了5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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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4:25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7日消息:本月14日,一年轻小伙爬上龙吴路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内的一根高达45米的烟囱上,与警方对峙数小时后被劝下。昨天一大早,小伙再次登顶烟囱,并随身携带食物。截至记者发稿时,小伙已在烟囱顶呆了10多个小时,仍不见爬下迹象。 自备食物要打“持久战”
早上6点40分左右,该油脂厂附近行人就发现小伙上了烟囱。10点左右,记者来到现场,从围墙外远远即能看到烟囱顶上的小伙时而坐着休息,时而来回走动,甚至还频频向下方招手示意。 记者了解到,民警和梅陇消防中队接警后迅速到场展开施救,铺设气垫,进行劝说,但小伙始终不为所动。由于天气炎热,烟囱顶上的小伙不时喝点自带的水,到中午时分,小伙还吃起了早就备好带上烟囱的午餐。截至记者发稿,小伙已然在烟囱顶部逗留了10多个小时。 荒唐行为惹众人叹息 上午8点多赶到现场的小伙父亲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儿子何时上了烟囱,但承认了儿子此举是为了替他讨债,并非真要跳下。厂方人员称,小伙父亲与公司并无债务纠纷瓜葛。尽管如此,在记者进入厂区采访时,厂方几名工作人员仍强行将记者拉出。 记者了解到,小伙姓徐,本月14日曾爬上烟囱呆了5个多小时被警方劝下,其父此前也曾在徐浦大桥上扬言跳桥。厂门外的一些围观者对父子的荒唐行为纷纷摇头叹息。 小伙行为可治安处罚 协力律师事务所朱汉华律师认为,作为债权人,争取自己的权益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小伙的行为属扰乱社会治安,有关部门可对其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 作者:黄梁英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