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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八条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4:25 东方网

  东方网6月17日消息:昨天,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出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上海市公安局要求本市各级公安机关明确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大力取缔各类无证经营摊点。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8条措施包括: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
、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2次;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或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一次。

  作者:王奇芳

  (来源:i时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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