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酒后与乡长起争执 将其残忍打死抛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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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7:1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张娅 记者 浩文 实习生 张媛)因酒后谈到以前工作上的分歧,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发生争执,乡党委书记持捅火棍、酒瓶子、车轮套管等工具打死乡长并抛尸。6月16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命令,依法将“杀人犯书记”王文科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黄龙县崾岘乡原党委书记杀死乡长一案尘埃落定。
乡党委书记打死乡长 今年36岁的王文科,大专文化,2004年4月担任黄龙县崾岘乡党委书记,与他一同上任的还有卫榜安,时任崾岘乡乡长。二人在共事的8个多月中,因工作方法、人员安排等事情曾经产生分歧意见。2004年12月22日晚7时许,王文科因工作上的事来到卫榜安办公室与其交谈,在谈话期间,二人各倒了一茶杯白酒边谈边喝。喝酒中,二人发生了争执,王文科持捅火棍在卫的头部打击一下,将其打倒在地,接着又先后持捅火棍、酒瓶子、车轮套管等工具,连续打击卫的头部。王文科将卫拖进卧室,用被子捂住其头部,用脚连续踩踏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抛尸后回单位继续上班 次日凌晨1时左右,王文科离开作案现场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换下作案时所穿的黑色棉衣和皮鞋,换上迷彩服上衣和胶鞋,返回现场,将卫的尸体装入吉普车后备箱内,用拖把、抹布对现场的血迹进行了清理。早7时许,王文科驾驶吉普车将卫的尸体拉到野外,藏匿在该县李虎店村向北三公里处公路桥下的涵洞内,并用卫的棉被盖住尸体又将卫的皮鞋、衣服、手机分别扔掉。随后,王文科回到办公室,继续上班。 同年12月23日早10时许,乡政府文书武某到卫榜安的办公室打扫卫生时发现地面被人拖过,墙面上有大量血迹,在冲洗拖把时冲出大量血水。中午12点左右,副乡长李某、王某向党委书记王文科汇报,王文科向乡派出所所长李某报案,李某随后向县公安局报案。 今年5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文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月15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向故意杀人犯王文科送达了死刑刑事裁定书。昨日,王文科被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