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人大代表“临案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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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17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朱章安通讯员毛小满)6月14日,衡阳市蒸湘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某企业策划咨询公司状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件,三位区人大代表佩戴旁听证坐在旁听席上。这是该区人大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后的首次实践。 今年4月22日,蒸湘区人大依法审议通过了《蒸湘区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办法》,并于当日公布实施。该《办法》对人大代表临案听审的案件范围、权力及听审后评议意见的反馈作
蒸湘区法院孙继文院长介绍说,参加这起民事诉讼案旁听的三位区人大代表,在听审之前,熟悉了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听审之后,三位听审代表还要与庭审法官座谈,对庭审法官的司法礼仪、庭审秩序、庭审质量等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案件非当日宣判,法院将在案件审结后五日之内,将案件裁判文书寄送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此次参加旁听的区人大代表罗双庆对记者说,人大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人大代表“临案听审”,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监督法院庭审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