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能当律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3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6月1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守则”中明确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宜从事律师业务,不得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