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绿色信贷”助企业治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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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3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晶实习生马志勇)今年,辽宁省将有1.8亿元的清洁生产周转金作为大中型企业污染治理的专项经费。 6月16日记者从中国(辽宁)绿色信贷会议上获悉,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与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正式商定“绿色信贷”资金额度,该行将提供1.8亿元人民币的商业贷款,专门用于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金融投资环保产业的实例。
欧盟-中国辽宁综合环境项目是欧盟对中国投资最大的技术援助项目。项目包括环境意识、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管理、空气质量管理/能力建设、能源管理、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结构调整/投资促进等7个子项目。 省环保局局长杜秋根表示,清洁生产周转金即“绿色信贷”,是在辽宁综合环境项目框架下设立的由定期存款和商业授信额度两个独立组成的信贷工具。 清洁生产周转金初始启动资金相当于1000万欧元,分别由欧盟和辽宁省政府提供。欧盟提供500万欧元赠款,辽宁省政府配套等值的人民币。中欧双方1000万欧元资金已全部存入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并建立了1.8亿元的周转金授信额度。目前项目受理和评估工作也已按协议规定程序正式开展。 据悉,“绿色信贷”的贷款利率比普通的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企业只需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和70%的贷款利息,其余30%利息则由省环保局利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贷款贴息,贷款及利息每年偿还一次,允许提前还款。 据悉,目前已有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获得了“绿色信贷”的贷款,贷款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 贷款流程及条件 “绿色信贷”具体的贷款程序为项目申请→初步评估→技术评估→推荐项目→银行审查→发放贷款。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申请企业必须是根据辽宁省环保局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被列为辽宁省的重点污染企业,且有偿还贷款能力的私营和国有企业;申请企业近3年按规定缴纳了所有排污费和罚款;申请企业保证至少在其偿还周转金贷款后5年内允许其他机构了解学习其实施的项目;申请企业必须是经过清洁生产审核产生的中高费方案。 单个项目的贷款额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25%,且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每个项目贷款金额应介于50万到150万欧元之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