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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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笔者日前从河北省建设厅获悉,该省将从规范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资保障制度等8个方面,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据了解,为促进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企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责任等。
同时,加快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有关方面要把不低于工程合同价2%的工程款存入政府或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作为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给予严肃查处。 在规范建筑劳务企业用工制度方面,有关人士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监督建筑劳务企业合法录用劳务工人。 此外,省建设厅还在依法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安全生产防护、改善施工现场环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吴艳荣) | ||||||||